一个投资理财平台消失,你是否会心动?

假若出现一个投资理财平台,声称可以将每晚走路的步数,转化为最高年化为12%的理财利润时,你是否会心动?

2016年,经同学推荐,罗先生下载了一款名叫LM(化名)的理财软件,投资者在平台内冲值投资后,平台依照投资者手机上每晚形成的运动步数,估算出相应的理财利润。该平台承诺以年化4%的利润“保底”,当运动步数达到15000步,最高可以得到年化12%的利润,而且随时可以提现。

几年间,罗先生相继投入了25万余元,期间确实有过利润。直至2021年6月,该平台出现难以正常取款的情况。同年7月,罗先生报案,此时他的帐户里还有22亿元未能兑付。公安机关迅速结案侦查,但该理财平台的营运主体A公司实际控制人宋某甲已消失地无影无踪。

据了解,2014年起,宋某甲先后创立A公司以及多家关联公司,他兼任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2015年,未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A公司开发并营运了一款手机理财平台,打出“走路也能挣钱”广告词,声称按照投资人的每日行走步数,可以赚得年化4%至12%的利润。

该理财平台即将营运后,宋某甲除了鼓励公司职工使用,要求她们向亲朋好友推荐,还组织职工在陌陌同学圈内公开宣传。这么一来,很快吸引了一大批的投资者。

但是事实上,作为营运主体的A公司并不具有向公众募集资金的资质。

A公司究竟靠哪些样的业务来兑付这么高额的本金?答案是放款。“A公司将从外部募集到的资金,通过公司开发的放款平台,以较高利率领取按揭给欠款人,从中攫取波幅。”案发后,A公司的职工均否认,这就是平台的营运模式。

事实证明,这样的营运模式并不能长久。从2016年10月开始,公司开始连年巨亏,逐步无力兑付高额本金。但宋某甲及A公司仍夸大赢利能力及资金安全性,通过“借新还旧”等形式募集资金赚钱平台,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对外放款、兑付集资参与人本金、公司日常开销等。

经审计,该案涉及投资者4万余人,非法集资金额19亿余元,未兑付金额4800余亿元。

另外,宋某甲和A公司将非法所募资金与来自金融机构、公司自有资金等合法资金相混同赚钱平台,将部份非法资金以“自有资金”名义划转至上述关联公司,通过自家营运的放款平台领取按揭获取利润,试图用这些方法掩饰非法资金来源及性质,将非法资产“变为”合法资金。经审计,涉嫌洗钱金额630万余元。

近期,经广州市南汇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庭以集资盗窃罪、洗钱罪改判涉案公司罚款200亿元;改判宋某甲有期刑期九年,并处罚金9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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