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卖团长”成134个合同案件被告,这是怎么回事?
18岁的芳芳近期遇见了一件烦心事:她忽然接到了法庭的通告,告知她成为了134个协议案件的被告,这究竟是如何回事?
4月6日,上海市同安区法庭通报了这么一起案件。
中学生芳芳平日十分喜欢宠物。一年多前她在二手平台订购宠物用具时认识了小周,小周得悉当初未满18岁的芳芳养宠物有点压力,便告诉芳芳有个兼职赚零掏钱的渠道:只要成为小周下线,帮忙售卖宠物用具,才能攫取佣金。然后芳芳就在陌陌小程序“省心团”(化名)上注册成为一名“帮卖连长”,运用课外时间做起兼职。
哪些是“帮卖连长”?
“帮卖连长”本身并不提供商品,而是帮助上游店家将转让货物,在缴纳卖家款项后,“帮卖连长”将款项直接转给上游店家,并由上游店家直接向卖家发货,“帮卖连长”仅攫取促使交易的少量佣金。
随着小周推出的品种不断增多,芳芳一步步扩大售卖范围。某三天,多个卖家忽然联系芳芳,向她投诉常年未收到商品要求退货,芳芳经过了解才发觉,小周发给她的快件单号、到货图片都是虚假的。
芳芳在联系小周时,才发觉自己对小周的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信息都一无所知,仅有一个陌陌账户,如今已然难以联系小周,而所有的款项早已转给小周,面对大批量卖家的退货要求芳芳根本乏力承当。
此后芳芳及其家人联系了“省心团”平台,获取了小周在平台登记信息,芳芳的母亲陪着她一起到外地寻求小周勾通退货事宜,但此刻小周表示税款已难以退还。
芳芳该如何办?先退货给卖家,再依法向小周抗辩。
芳芳在陌陌售卖宠物用具学生兼职,卖家向芳芳订购宠物用具并将款项转给芳芳,双方之间早已产生了协议关系,故芳芳有向卖家提供货物的义务。现卖家未收到货物学生兼职,芳芳有责任将对应款项退回给卖家。而芳芳作为“帮卖连长”,款项已全部转给小周,芳芳在向卖家退货后有权向小周要求退货。
最终,芳芳在家人的帮助下,先行向部份上诉收取了近10亿元的款项,此后再根据法律程序向小周主张权力。
针对此问题,同安法庭也向“省心团”所在的公司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其规范相关店家、团长的资质初审和步骤监管。尤其在未成年人、尚在就读的中学生兼任“团长”时,必须进行严苛的资格初审。
同时,对于高中生在课业之余的兼职,法院也建议:树立正确兼职理念。正确处理学习、生活和兼职之间的关系,谨慎选择与自己能力、兴趣和职业规划相符的工作,不因兼职耽搁自身学业。推行自我提防心理机制。完善自我保护意识,合理规范自身行为,把握一定安全防护知识和必要措施。减少法律和维权意识。选择兼职项目时要加强风险辨识,确认用工单位的合法性,不轻易收取任何押金。当自身权益受侵犯时,及时有效运用法律装备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潇湘日报记者周凌如综合郑州同安区法庭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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