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能收到的好评返现卡竟然是违法的?

文|维辰

“五星好评+晒图购物返利,返利3元。”外卖袋里,海淘商品中,那样的好评返利卡比比皆是。

日前,扬州仪征3家餐饮店因在订餐内放置好评返利卡,被市场监管部委罚款人民币1.2亿元。10月26日,“商家订餐放好评返利卡被罚”登上微博热搜,不少网民发出疑惑,“原来几乎每天都能收到的好评返利卡居然是非法的?”

网民们收到的好评返利卡

好评与店家店面公布程度和下单转换率息息相关,只是影响消费者选购行为的重要诱因。巨大程度上,好评率直接关系淘宝盈亏。故而虽然一些电商平台多次指出评价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选用技术方式对“水军”刷好评行为进行规制,设置敏感词和禁用词避免卖家为收取好评对消费者进行信息轰炸,执著于增加好评率的店家还是选用隐蔽的小卡片“变通”。

借助粤菜和早餐的好评返利,第二天的晚餐就有了购物返利,花一两分钟动动脚趾,算出来时薪也很可观。手边的恩惠给了消费者合理化自身行为的动机——商品品质还过得去,是“互利互利”,不怎样样的话,是“及时平仓”。每一张好评返利卡,对消费者来说都是一次小小的利义抉择。

但好评返利的“羊毛”真的这么好薅吗?

假如坦承店家以营利为目的,就要认识到好评返利的费用要么通过增加价格赚回,要么以减少商品品质为代价。羊绒出在羊头上,消费者实际上已经为“捡到的实惠”买过单。而靠好评返利“回血”的消费者,又有几个没有抢到过好评如潮却品质低下的商品,跳入自己参与编结的陷阱呢?品质过硬、性价比高的商品又何需此类方式手段?

逼迫除了无利可图,还涉嫌非法。好评返利,实质上是卖家通过本币返利对消费者进行交易行贿,诱导消费者作出不客观评价行为,从而赚取起初难以荣获的竞争优势,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违背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法进行虚假或则引人误会的商业宣传,欺诈、误导消费者”相关规定。

对这些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破坏平台经济公正交易规则的违规行为,理应“勿以恶小而为之”。

【作者】杨悦

标签: 好评返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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