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蜜源APP蜜源新媒体开发运营运营模式分析

在蜜源APP关于平台的介绍称:蜜源整合网店、天猫、京东、拼多多、饿了么等全域电商平台让利资源,天猫联盟官方授誉“优质合作伙伴”、“销售黑马奖”,旨在为14亿人口提供便宜生活形式,推动千万用户实现0元创业财富人生。

截图于蜜源APP

蜜源APP由蜜源(上海)(以下简称蜜源新媒体)开发营运。蜜源新媒体创立于2017年,法人黄顺清;三大股东分别为:、(2019年1月被纳入异常)、广州悠选信息科技合伙企业。

图片资料来始于企查查APP

笔者发觉,在蜜源APP内出现“自用省钱、分享挣钱;跟我做蜜源,向钱看,向厚赚;0元创业财富人生”等宣传口号。这些宣传风格与现在比较流行又遭受非议的社交电商接近。

截图于蜜源APP

蜜源APP新旧两种模式

虽然,在蜜源APP出现的初期,其市场运作模式如下:

赢利形式:

代理商的赢利来自两部份,两级的消费佣金和代理佣金。

01

消费佣金

一级消费佣金:

a:非蜜源注册用户通过你的推广口令下单的消费佣金;

b:自己名下消费者通过蜜源下单的消费佣金;

二级消费佣金:

名下代理及其名下消费者通过蜜源下单的消费佣金。

举例:你是代理商A,你的同事B通过你的二维码下载了蜜源,他使用蜜源购物,你可以得到佣金,这是一级消费佣金;假如你的同事B升级成代理后,她和她发展的用户C使用蜜源购物,你也有佣金的,这是二级消费佣金。

一级消费佣金为分享赚中显示金额的100%,二级消费佣金为16%。

02

代理佣金

代理佣金挺好理解,举例:你是代理商A,你名下的用户B通过APP收取299代理费升级成代理B,你获得119.6元的奖励,这是一级代理佣金;代理B又推荐她的用户C成为代理,你可以得到29.9元的奖励,这是二级代理佣金。

以上是蜜源APP初期的市场运作模式,很其实,这些模式与涉嫌传销的主要认定规则收取入门费、拉人头谋取暴利、团队计酬有着显著的冲突。

在国家相关法律日趋严格,比如花生日记、未来集市等等使用类似模式的社交电商平台陆续遭到处罚的背景下,蜜源app颁布了全新的会员返现模式(具体颁布时间不详)。

截图于蜜源app

分别为VIP会员权益佣金和营运商权益佣金。

一、Vip会员:目前可免费手动升级,自用省钱,佣金高,分享挣钱,可以拉下线。自己下单佣金100%赚推广app赚佣金平台,推荐下线她们下单拿16.7%佣金。

二、运营商:

1、运营商佣金是VIP的1.5倍,享受发放让利券;

2、享受自己购物佣金的100%;

3、享受直属粉丝购物佣金的50%(直属VIP会员);

4、享受推荐粉丝购物佣金的33.3%,所有间接vip会员,间接粉丝就是自己下级推荐的下级,仍然到旁边无限代。晋升营运商开启躺赚模式被动收入。营运商独立带团队,享受团队无限级佣金。

免费升级独立营运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直属vip会员及普通会员满50人+三个月内佣金>=2000;

②直属vip会员及普通会员满50人+100人非直属+三个月内佣金>=1000。

同时达到以上两个条件免费升级营运商。

蜜源APP的新旧两套佣金分配新政,均踩到了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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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出台施行的“两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细则》,下述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则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别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则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目为根据估算和给付酬劳(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谋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则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收取费用或则以认购商品等形式变相收取费用,取得加入或则发展其别人员加入的资格,谋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则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别人员加入,产生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根据估算和给付上线酬劳,谋取非法利益的。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传销行为。

传销行为认定中的“团队计酬”

似乎有人会指责笔者对于蜜源APP“涉嫌传销”的指责,觉得蜜源全新的佣金分配制度并没有要求缴付费用。依据《禁止传销细则》中对传销行为认定的三种行为,有其中之一的,均为传销行为。对于传销行为的认定,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团队计酬”。

有学者觉得,单从字面定义上而言,单纯的拉人头行为和缴纳入门费,根本不是传销,由于团队计酬所代表的多层级计酬方法是传销活动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核心要件,拉人头行为和缴纳入门费而是以传销为名所施行的盗窃行为,假如把团队计酬从传销中抽离推广app赚佣金平台,传销这个概念就不复存在了。

有律师觉得,在计酬形式上,三种传销形式基本都是采用多层级计酬的方式,只不过她们的计酬根据会有明显的不同:

拉人头式传销的计酬根据是按照会员的新拉的人员数为计酬根据;

交入门费式传销,最开始被定义为一种“变相传销”,即要求被发展人员代缴入门费或订购相关产品和服务,因而取得相关资格,这些模式中,也常常会有一定的层级,实际上其也会产生上下线层级关系,获取入门资格后的会员也是通过新加入成员收取的入门费或则人头数作为计酬根据;

团队计酬式传销则很不一样,其计酬的根据是销售人员的业绩和商品交易额,其收益获取来源是借助商品的收益,但此种收益仍然是非法收益,此种收益的非法性包括价钱、质量、交易方法的非法性等等,而此种传销活动中,出席者也有拉人头、层级性的积极性,并且终极的目的和收益来源,仍然是商品的销售额,而不是人头数和入门费。

《刑法修正案(七)》并没有将以商品销售为根据的团队计酬式传销列入民事严打范畴,仅仅将“拉人头、交入门费传销列入了民事犯罪的严打范畴”,并不是指拉人头、交入门费传销就不是团队计酬的,相反,团队计酬的计酬方法几乎是所有传销犯罪的共同特点,只不过其计酬的根据不是按照拉人头和入门费数目,而是商品销售业绩。

可见,所有的传销犯罪都是团队计酬的,计酬根据决定了传销的性质,而非计酬形式。

至于蜜源APP“享受团队无限级佣金”行为的认定结果,以执法部门为准。

标签: 佣金 入门 人头 代理 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