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返利 青州陈英杰、李根亮、谭中会三人合伙成立潍坊家仓商贸有限公司

商品低于市场价几倍购物返利,但订购后可以全额返利,这么好事你相信吗?徐州的陈英杰、李根亮、谭中会五人合伙创立泰安家仓工贸有限公司,通过编织购物返利的骗子,短短5个月内便在德州经济开发区、奎文区、青州市创立11家“家庭仓储商场”加盟店,发展会员16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100万余元。

日前,新乡市兰山区人民法庭对此案做出裁定,被告人陈英杰、谭中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改判有期判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亿元;被告人李根亮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改判有期判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亿元。

合开公司谋财路

胶州市的陈英杰和李根亮相恋多年,现都已过弱冠之年,仍然苦于没有致富门路。尽管二人学历不高,只是高中结业,但对于新鲜事物接受较快。当得悉另一同学谭中会在烟台开的店利润不错后,四人决定一起去考察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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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谭中会和王某在烟台经营着一家名叫“家邦易购”的加盟店,经营模式就是高价转卖商品全额返利。陈、李两人认为这个项目不错,但加盟店虽然只能攫取返点费,不如创立公司自己做老总,这与谭中会的看法一拍即合。

2016年7月,陈、李、谭二人合伙,在徐州经济开发区注册组建徐州家仓工贸有限公司,公司法人为李根亮。其实只是个皮包公司,但两人分工明晰,李根亮负责付钱、购货及返利,陈英杰负责选址开店,谭中会负责给顾客讲解“家庭仓储商场”的经营模式,商谈加盟店业务。之前与谭中会合作的王某也被请来兼任公司顾问,并提供房子作为公司办公场所。

公司创立后,经过宣传推广,在德州城区、青州市等地相继开张多家“家庭仓储商场”加盟店。各加盟店的商品都由公司统一供货,售价是市场价钱的3-5倍,对外声称开张前一天购物15个工作日内全额返利,然后30个工作日内全额返利。

法院上,谭中会交待当时在德州开办的第一家店销售额并不好,等到第二家店开张购物返利,前一天销售额超过160余亿元,第三家销售额达260亿元。加盟店销售额主要集中在开张前一天,一天以后因为返利时间下降,前来订购的消费者甚少。

据统计,2016年7月-12月,在济南城区及徐州市共开张11家“家庭仓储商场”,其中广文店、虞河店、文化店为陈、李、谭、王二人创立,累计吸收购物资金1100万余元,退还购物资金370万余元。

加盟攫取返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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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7日,徐州的赵某经谭中会介绍,觉得“家庭仓储商场”项目不错,便与俩同事合伙,以3亿元费用加盟在徐州市天山嘉园新村开办“家庭仓储商场”,店内主要销售乳品、加油卡、油盐酱醋、家电等物品。

据了解,该店开业前,赵某通过“家庭仓储徐州分店”微信群进行宣传,在群内发布店内活动和通知。活动声称订购200元以上商品即可成为会员,在开张前一天购物15个工作日内全额返利,然后30个工作日内全额返利。

当时,店里的一袋面粉售价600元,一张1000元的加油卡售价5000元,一部VIVOX7手机售价高达12500元。这么高价仍引来人们纷纷订购,究其缘由,还是“购物返利”的噱头顺应了许多人爱赚大便宜的心理。

店里每晚的收入全部打到李根亮的帐户,每位月分店按当月销售额8%返现,通过交行汇款到赵某的卡里。截止案发,分店一共返现两次,赵某等五人每人分别攫取返点费24600元。

据赵某交待,分店都是借助新会员的投资退还老会员的钱,借此诱惑消费者继续加盟购物。两个月的时间内,天山嘉园店共发展会员306人,累计吸收购物资金元,退还购物资金元。

口口相传陷骗子

2016年9月,被害人杨男士经同学推荐加入“家庭仓储徐州分店”微信群。见群里成员都竞相购买商场商品,抱着半信半疑的心态,杨男士也来到天山嘉园店订购了600元的乳品,之后果然依照最初承诺全额返利。此后,杨男士对商场的经营模式坚信不疑。以后,杨男士又以29000元订购一台价值5800元的电视。在此期间,家庭仓储商场五里店开张,杨男士先后两次到该店投资49600元订购乳品和电视、手机、油烟机。2016年11月4日,杨男士收到天山嘉园店退还现金26100元,不过这也是商场最后一次返利。杨男士订购的油烟机还没实际交付,“家庭仓储商场”就关门了。直至这时,杨男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一传十、十传百,这种投资人大部份为中老年妇女,他们像杨男士一样经同学介绍加入陌陌群并陷入其中,损失数额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十亿元,徐州的唐男士在天虹嘉园店投资元,结果只返利200元。

泡沫破灭终判刑

兰山法庭审理觉得,被告人陈英杰、李根亮、谭中会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依法批准,通过陌陌群、口口相传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高价购物在一定时限内全额返利,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吸收购物资金1100万余元,数额巨大,严重搅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以上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王某为以上三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提供帮助,构成与陈英杰、李根亮、谭中会的共同犯罪。其余15名被告人通过加盟开办“家庭仓储药房”,以低于市场价钱3-5倍的价钱向社会公众销售商品,按销售额的8%从中缴纳返点费,为被告人陈英杰、李根亮、谭中会、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提供帮助,涉案数额巨大,严重搅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结合各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退缴非法所得、法定或则酌定定罪情节及本案社会害处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最高人民法庭关于审理非法集资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裁定被告人陈英杰、谭中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改判有期判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亿元;被告人李根亮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改判有期判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亿元;被告人王某和其余15名加盟商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改判不等徒刑,并处罚金。

(黄腾腾)

标签: 被告 存款 仓储 非法 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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