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犯抓捕赏金仅4元?对话平台创始人:并非警方

通缉犯追捕赏金仅4元?对话平台创始人:4元赏金由网友悬赏,并非民警

央广网广州8月31日消息(记者汪宁)近期,一电诈犯罪嫌疑人因被通缉的悬赏金额仅有4元导致关注。该悬赏信息刊载于一个名为“人民赏金”的网站。30日悬赏平台,该平台创始人袁艳春对央广网记者表示,4元赏金由网友悬赏,并非民警悬赏金额。他称,成立平台的本意是推动严打犯罪,无人发放的赏金用作公益捐赠。

据媒体报导,2022年6月9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12名联通网路盗窃集团重大主谋和骨干人员,包括李琳、刘峰亮、欧阳志鹏、朱振奎等,但通缉令中并无悬赏金额。

记者注意到,该网站还有不少被通缉嫌疑人的悬赏金额为几亿元到上百亿元不等,这种悬赏金是各级公安机关公布的奖励金。例如,犯罪嫌疑人刘全富的悬赏金额为元,其中20亿元是杭州民警的悬赏,2元是网友的悬赏。

企查查官网显示,“人民赏金”是北京鼎入鑫科技有限公司设计的一款通缉犯信息民众查询软件。公司创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苏锦霞,2018年投资人变更前,袁艳春出资80%。

此事经报导引起关注后,有网友指责,平台发布犯罪嫌疑人信息是否涉嫌侵害个人隐私?悬赏赏金行为是否涉嫌非法集资甚至盗窃?8月30日,袁艳春接受记者专访时称,平台公布的嫌疑人信息是国家已公布的通缉令信息,不构成侵害个人隐私。据悉,网站不是众筹平台,不涉及集资和诈骗。

对此,中国政法学院传播法研究中心副院长朱巍表示,假如犯罪嫌疑人个人信息来始于各级公安机关公布的悬赏信息,在引用、转载时没有任何改变的话,上述悬赏平台收录发布此信息,不属于侵犯个人隐私;并且,公安部门在征集线索时,平台发布信息范围可能扩大至犯罪嫌疑人的家人、身边人悬赏平台,这就可能涉及“人肉”搜索和网路暴力问题,可能会超出必要的限度,则涉嫌侵害个人隐私。

朱巍还表示,上述悬赏平台悬赏行为的主体是一个民间网站,只要契税和工商登记符合法律规定,法律上并不严禁,民间组织有权力这样做。从目前来看,该平台是一个刑事合法行为,假如出于对义举的悬赏,应鼓励更多人这样做。但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形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酬金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恳求其支付。

“大家可能认为善行不应该参杂商业利益,虽然并非这样,得有一定商业利益支撑,善行能够持续下去。假如有人指责非法集资须掏出证据。”朱巍说,由于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基本都是比较重大的犯罪嫌疑人,当更多人关注和提供线索,犯罪分子更容易被抓到。同时,平台只要依法依规,这个平台获得流量、相关商业合作等都是合理的。“不是所有事情都要政府出面牵头,民间若做得挺好,也会降低行政负担。”

以下为央广网与袁艳春对话内容:

央广网:“人民赏金”平台成立的本意是哪些?

袁艳春:“人民赏金”平台是2016年成立,创建目的是解决通缉令没有地方贴的问题。想通过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让更多人关注并参与到严打违规犯罪行为中来,所以做了这样一个民间平台。

央广网:“人民赏金”平台的性质是哪些?

袁艳春:我们在平台做出了声明,人民赏金App是潜逃嫌疑人通缉悬赏信息收录平台,鼓励有偿举报。这是一个非官方、非赢利性质的民间悬赏平台,不是公益组织,也不是资金众筹平台,不缴纳服务费,也不承诺任何回报。

央广网:该平台营运资金从哪来?

袁艳春:仍然是自掏腰包,目前就我自己在做,自己更新平台信息营运。以前有过团队,但后来职工相继离开了。一是营运成本无法维持;二是团队职工也害怕被犯罪嫌疑人严打报复;三是网友不理解,形成了各类功击言论,说我们坑蒙诱拐,团队成员因心理压力过大而离开。

央广网:潜逃嫌疑人通缉信息从哪来?

袁艳春:都是来自各级公安机关早已公开发布的信息。我们在《用户冲值须知》有介绍,当通缉犯落网后,平台显示的水滴换算为金额,在交纳公安发布通缉令时设定的奖励数额后,通过公益基金会定向领取给公安机关奖赏的人,该人也可直接通过平台办理。并且,赏金用于奖励给公安机关认定的对被拘捕有贡献的人。

央广网:对举报人身分信息怎样查证?

袁艳春:举报人身分是公安部门严格保密的,我们难以查证举报人身分。个人或组织联系到我们进行信息登记,就可以领到赏金。据悉我们有告知责任承诺制,假如有人假冒举报人发放赏金,那假冒者就是盗窃,我们可以报案,之后在平台上继续悬赏通缉。未来,悬赏金额大的话会考虑委托公安机关或相关组织领取,我们正在确认这样做的可行性。

标签: 通缉 嫌疑 公安 犯罪 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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