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加快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全文)
6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施行意见》。意见明晰,经过3—5年努力,平台经济整体发展水平步入全省前列任务平台,力争引进国外外优势平台企业30家,培植具有竞争力的本省平台企业100家左右,在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物流、文化旅游、大宗商品等重点领域产生一批行业领先的平台企业,金融、科技、数据、信用等配套体系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意见明晰鼓励各种科研资源向平台企业聚集,积极推动开放式创新,举办创新任务众包,向中小企业及院校创业学院生开放共享资源,支持中小企业举办技术、产品、管理及商业模式等创新,鼓励学院生充分借助各级各种双创示范基地举办创新创业实践,构建双创升级版。
持续推动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规范化,统筹举办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推动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及时将反映平台经济新业态特点的经营范围叙述列入登记范围。
支持各地结合实际颁布针对性新政,争取平台经济背部企业在豫筹建地区性总部、区域营运中心、结算中心等,支持产业推动性强、发展潜力大的平台企业不断提高竞争力。
建立平台经济新业态标准体系,针对欠缺标准的重点领域,及时颁布相关标准,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鼓励和引导我省平台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订。
原文如下:
各市辖市人民政府,新乡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主任关于推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施行数字化变革战略,做强做优我省平台经济,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施行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市场主导、规范监管、开放合作,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平台企业培植、应用场景牵引、技术创新驱动,做大平台经济总额,构建完善新型监管机制,着重营造公正竞争的市场环境,构建活跃规范的平台经济生态,为全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经过3—5年努力,平台经济整体发展水平步入全省前列,力争引进国外外优势平台企业30家任务平台,培植具有竞争力的本省平台企业100家左右,在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物流、文化旅游、大宗商品等重点领域产生一批行业领先的平台企业,金融、科技、数据、信用等配套体系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聚焦平台经济重点领域
(一)电子商务平台。推进发展跨境、直播、社交电子商务,支持电子商务企业营运模式创新,建立“多城市协同、进出口并重、线上线下融合”的电商发展新格局。推动广州、洛阳、南阳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布局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和公共海外仓,建设跨境电子商务药品零售进口试点,持续举行全球跨境电商峰会。推进筹建市级网路销售平台公司,建立面向全球的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和产业链。创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一批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本地化、专业化的垂直电子商务平台做大做强,更好服务个性化、品质化、智能化消费需求。支持发展潜力大、商业模式奇特、细分领域优势显著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展变革委、财政厅、郑州海关)
(二)生活服务平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垂直整合餐饮、外卖、家政、商超、住宿等生活服务资源,构建面向生活服务业的开放平台,培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会服务新模式,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需求。支持我省即时配送、社区服务平台企业拓展国外市场,成为行业领军型平台企业。鼓励平台企业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发展网约车、共享自行车等服务业态。建立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功能,支持构建统一的停车智能服务平台,提升交通服务能力与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变革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
(三)货运平台。积极发展第三方货运、智能仓储及城市配送快件、农副产品生鲜冷链、企业集采售后服务等专业化互联网货运服务平台,建设天津5G+智慧货运等行业和区域电子商务快件货运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传统货运企业向数字货运平台转变。推动发展网路物流、多式联运等货运平台,支持传统物流企业建设网路物流平台,鼓励西安、洛阳、安阳、商丘市等国家货运枢纽建设综合性智慧货运服务平台,产生集货运信息发布、在线交易、数据交换等功能于一体的货运信息服务中心。促使成立中国国际速递货运公司,建设覆盖全球市场的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发展变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
(四)文化和旅游平台。推进5G、物联网、人工智能、云估算等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创新应用与示范,积极配合长江、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景区(山东段)数字云平台建设,丰富和优化数字文化旅游产品与服务供给。建设四川文旅数字中心和旅游云集散平台,为旅客提供“吃、住、行、游、购、娱”高品质、一站式综合旅游服务。推广“游戏+虚拟旅游”“电影+沉溺式体验”等数字文旅应用,支持发展云演艺、云看展、云表演、旅游直播等智慧文旅新模式、新业态。(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展变革委)
(五)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聚焦能源产品、基本工业原料和大宗农产品等领域,依托省粮食交易货运市场、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天津)国际大宗商品产业园、中国(河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等,构建一批集网上信息发布、交易支付、商品体验展示、物流售后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跨区域商品交易平台。支持煤焦、钢铁、有色金属、粮食等优势领域平台企业拓展国外外市场,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平台企业。(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发展变革委)
(六)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立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重点建设1个跨行业、跨领域综合性平台,一批细分行业、特色领域平台,一批产业集群平台,促进制造业资源整合聚集和开放共享。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起重机、工程汽车等行业指数,为宏观经济剖析提供根据和支撑,推动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持续施行“企业上云上平台”提升行动,促使中小企业研制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关键环节广泛上云,建立“大企业建平台、中小企业用平台”的融通发展格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七)农业服务平台。持续举办农业农村信息化中小企业提速专项行动,鼓励互联网企业建设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农产品流通等大数据平台,发展智慧农业服务。建立石家庄农业大数据综合应用服务中心功能,提高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能力,提升农业生产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充分发挥农业大省优势,推动发展河南中医药、信阳毛尖、三门峡苹果等特色农产品平台。推动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卧室+菜品冷链配送”等服务新模式。(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变革委)
(八)创新创业平台。依托各地智慧岛和广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等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构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鼓励各种科研资源向平台企业聚集,积极推动开放式创新,举办创新任务众包,向中小企业及院校创业学院生开放共享资源,支持中小企业举办技术、产品、管理及商业模式等创新,鼓励学院生充分借助各级各种双创示范基地举办创新创业实践,构建双创升级版。持续推动市级数字化变革推动中心建设,建设一批数字化变革公共服务平台,积极举办数字化变革普惠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变革委、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
(一)优化市场准入条件。强化新政协同,依法依规清除和规范阻碍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建立审批流程和服务,推动平台经济参与者合规化进程。持续推动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规范化,统筹举办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推动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及时将反映平台经济新业态特点的经营范围叙述列入登记范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二)推进政务数据与平台数据共享。推动建设省大数据中心,升级建立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归集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和各种涉企许可信息,为平台企业依法依规核验第三方资质信息提供服务保障。支持武汉、新乡等地举办数据要素市场化变革试点,拟定数据确权、交易、应用开发规则和流程。探求构建政府与企业间的数据交流机制,畅通银企数据单向流通,鼓励平台企业依法依规使用公共数据从事数据加工活动。(责任单位: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变革委)
(三)建设典型应用场景。围绕智能制造、车联网、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领域,构建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对形成明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优秀应用场景进行推广。支持背部企业整合产业链资源,围绕发展痛点堵点建设行业性平台,不断推进场景应用,产生囊括多价值环节的平台经济生态圈。(责任单位:省发展变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民政厅)
(四)筑牢网路基础支撑。推进5G、千兆光纤、数据中心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IPv6规模布署和应用,优化提高网路性能和速度,进一步增加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水平,为平台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动物联网系统建设,布局感知网路,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等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省通讯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五)强化对外交流合作。举行数字经济论坛、跨境电商峰会、互联网会议等活动,促进平台企业跨区域交流合作。鼓励省内平台企业出席国外国际会展、论坛等活动,强化技术、应用等领域的合作,提升市场开拓能力。(责任单位:省发展变革委、商务厅、通信管理局)
四、强化平台经济新政支持
(一)加大资金支持。统筹运用市级相关专项资金,持续加强对平台项目建设、平台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进数字经济政府引导基金等相关基金支持平台经济发展,鼓励种子、风险、天使投资等机构参与平台企业融资。(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发展变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
(二)加强创新支撑。充分借助创新生态支撑等专项资金,加强对平台类信息技术研制的支持力度,引导平台企业提升创新投入硬度,推进人工智能、云估算、操作系统等技术研制突破。鼓励平台企业与高等高校、科研院所举办合作,在豫筹建新型研制机构或产业研究院。将平台企业所需专业列入我省鼓励增设专业清单,支持省内院校设置平台经济相关专业及方向,举办数据、算力、算法方面的研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教育厅、发展变革委、财政厅)
(三)引进培植优势企业。构建平台企业招商需求目录,重点围绕电子商务、物流、生活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交易服务等领域的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平台企业举办精准招商,建立平台经济产业圈、生态圈。支持各地结合实际颁布针对性新政,争取平台经济背部企业在豫筹建地区性总部、区域营运中心、结算中心等,支持产业推动性强、发展潜力大的平台企业不断提高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展变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保障从业人员权益。强化对平台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技能水平。根据国家统一布署举办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建立平台从业人员出席社会保险新政。平台经营者应按照平台就业特征,为从业人员提供多元化商业保险保障,防范和化解职业伤害风险。(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五)建立货运仓储配套设施。支持平台企业在重点国家和市场布局建设海外仓,被认定为市级跨境电商海外仓的,按规定给与资金扶植。鼓励引导龙头货运企业与平台企业统筹建设货运设施,共享信息平台和运行网路。(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发展变革委)
五、创新平台经济监管机制
(一)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监督执法,依法取缔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规行为,保障各种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金融领域监管,依法整治支付过程中的排他或“二选一”行为。深入落实网路安全保护制度,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严厉严打超范围搜集个人信息等行为。施行算法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活动。实行数字化监管,举办平台企业信息检测、在线证据保全、在线辨识、源头溯源,提供趋势性数据和预警剖析支撑。(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
(二)加强部门协同监管。探求动态宽容审慎监管制度,强化对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的部门协同监管。完善网路市场监管体系,建立省网路交易监管平台功能,构建监管部门间抽检检验鉴别结果互认机制,举办跨平台在线监管试点,促使各部门监管平台与企业平台移动,强化交易、支付、物流、出行等第三方数据比对,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提高省信用信息平台服务功能,强化对平台内失信主体的约束和联合惩戒。(责任单位:省发展变革委、市场监管局)
(三)推进标准体系动态调整。建立平台经济新业态标准体系,针对缺少标准的重点领域,及时颁布相关标准,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鼓励和引导我省平台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订。(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六、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构建全国平台经济发展统筹推动机制,协调解决平台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省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落实任务分工,强化工作协同,产生推进合力。各市辖市政府和新乡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要构建相应工作机制,落实属地责任,细化新政举措,强化对平台企业的服务、监管。
平顶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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