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用身份证办张电话卡卖给他人就能获利800元

只需用身分证办张电话卡借给别人

能够赢利800元

这么低费用高收益行当

让不少人心动变“刑”动

近期

孝昌三名女子因买卖电话卡沦为犯罪“工具人”

被经侦机关行政罚款

日前,孝昌县经侦局河口分局警员在工作中据悉一条“断卡”线索,经剖析研判,警方发觉辖区村民黄某有涉诈嫌疑,随即依法将其逮捕至警署接受调查。

“我真不应当抱有侥幸心理,以为是同事介绍靠得住,没想起摊上事儿了。”黄某悔过着告诉警察,自己平时租搬到北京,月初因手头贫寒未能按量收取租金网上赚钱,便联系好友钱某,想让其增援一二,但钱某头上也无多余钱财。正当自己焦头烂额时网上赚钱,好友钱某称本村村民何某在做“来钱快”的生意——出售电话卡。

这等“躺赚”的好事,二人都很心动,便商量着一起去办电话卡借给何某。然后钱某负责联系何某,黄某负责销户,二人当即驱车回到英山县开了三张电话卡。在确定好交易的时间、地点后,黄某便开车载着钱某到交易地点将自己办妥的三张电话卡和拣到的一张电话卡借给了何某。

经查,8月5日17时许,黄某在明知不能买卖、转借、转租相机卡的状况下,仍将自己代办的三张电话卡和拣到的一张电话卡,以四张800元的价钱转让给钱某介绍的何某,从中赢利3200元;何某将竞购的每张电话卡以四张900元的价钱转让给上线适于联通勒索,从中赢利400元。

现在,黄某等三人均已被依法行政拘押。

警察提示

《反联通网路勒索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买卖、租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支付账户、网络账户等。切莫贪一时之利,沦为盗窃分子的替罪羊。(平安‬大‬悟‬)

标签: 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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