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返利 上海一中院审结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二审判决“零元购”

东方网记者刘理10月23晚报道:“零元购”“免费送”,买东西不掏钱,APP签到都会有额外奖励金。这波广告是不是很迷人?因此,就有消费者在参与这些“零元购”活动后,却迟迟等不到活动方许诺可以“全额返还”的购物款。日前,重庆一法院就审结了这么一起网路购物协议争端案,一审裁定“零元购”活动举行方足额退还消费者购物款。

店家为获数据承诺“零元购”

三天,小杨正在网上购物,一条广告吸引了他。广告页面显示,“你买我就返,免费送,订购总额-返现总额=零元购”“设备签到荣获积分,累计检测达**天则返完购机积分”。小杨琢磨,这活动不错呀,然后点击广告链接踏入店面“好购物”详细了解。其实,好购物是一家大数据剖析和服务精准匹配平台,为了鼓励你们通过智能软件设备提供数据,举办了这一积分返利活动。店面页面还显示,订购智能软件累计签到30天购物返利,即可兑换积分和商品。为逐步了解活动条例,小杨点开对话框咨询客服。

“要连续签到30天吗?以后用积分订购的东西也能返利吗?”

客服回答:“累计签到就好了。可以。”

“那怎么返利呢?”

“收到宝贝后,绑定好购物APP,每天检测签到荣获积分,100积分=1元钱。”

小杨这下放心了,以便2018年4月至7月先后在好购物APP及其购物网站上购物返利,订购价钱均为798元的腕带、血压计、蓝牙耳机等产品,其中部份订单是直接支付,部份订单是积分兑换产品。小杨前后实际共支付10,802元。

收到产品后,小杨根据要求开始检测签到,并于6月至7月间多次申请提现,但是钱却始终没到账。后小杨多次与好购物公司勾通,均未得到解决。小杨还发觉,他的部份订单信息和提现记录被删掉了,然后在后续递交提现申请时,小杨均截图保存提现记录。

因为一直提现不成,小杨向法庭提起仲裁,恳求法官裁定好购物公司收取10,802元购物货款。

消费者控告不实“零元购”获法庭支持

再审法庭经审理后支持了小杨的诉请。好购物公司不服,向下海一法院提起再审。

好购物公司觉得,APP和购物网站的部份商品,不是零元购,是返积分。签到斩获的积分可以兑换商品或现金,或抵扣部份现金订购商品,小杨早已把积分兑换了商品,且其兑换的商品价值早已超出10,802元。小杨用积分兑换商品后,积分就归零,假如还要求退还现金,是重复赢利。客服人员是在不清楚小杨早已把积分兑换商品的状况下回答小杨提问的,不能作为小杨提现的根据。恳求一审法庭驳回小杨的再审仲裁恳求。

广州一法院经审理后觉得,按照小杨递交的好购物产品广告页宣传的“免费送”“购买总额-返现总额=零元购”“签到荣获积分”等内容以及好购物公司的陈述,可以得出好购物公司举行了“零元购”的活动。好购物公司虽觉得小杨用积分兑换的商品价值已超出10,802元,但并未提供证据给予证明,且依照小杨提供的其与好购物公司客服的聊天记录,显示好购物公司客服表示用积分订购的产品也能返利。所以,小杨用部份积分订购了产品,但不影响其申请重新返利的权力。结合小杨多张提现申请已递交的截屏,可以认定小杨在向好购物公司订购10,802元产品后,获取签到积分并申请退还购物税款,好购物公司应按约向小杨退还10,802元。

据此,北京一法院驳回再审,维持原判。

法院告诫:

店家承诺举行“零元购”或者其他降价活动时,要按约履行,诚信为本,请勿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广大消费者在面对各式各样的促销活动时,要保持理智,慎重参与,请勿贪大便宜、因小失大。当碰到问题协商不成,亦可用法律装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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