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 江苏高邮镇原副镇长温义章兼职取酬案被通报

中央县委国家监委网站吴宇轩报导近日,在南京省淮安市作风建设会议上,该市康县东乡副局长温义章兼职取酬案在全市范围内被通报,引起关注。

经查,天镇镇党委安排温义章为辖区内某企业提供驻企服务,为表示谢谢,该公司负责人提出每月给温义章领取薪资。明知非法,温义章却为自己兼职取酬披上“隐身衣”:安排其女儿女司某甲到该公司打工,该公司在给司某甲薪水的基础上,每月多支付2000元作为温义章的“工资”。2018年10月和2019年10月,司某甲分别将代领的共计7.8亿元薪资及福利汇款到温义章父亲账号。最终,温义章遭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些年来,对干部党员和公职人员兼职取酬的案例通报不在少数。少数干部党员和公职人员一边领着国家领取的薪水,一边拿着企业丰厚的报酬,在本职与兼职中穿梭,充当“两栖党员”,堪称花样繁杂。

记者梳理案例发觉,有的干部党员直接在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兼职,明目张胆发放薪水,已然将兼职单位当成自己的“提款机”。如福建省兴义市工业商贸和科学技术局原副局长科员、项目发展股原科长黄鹏在非法担任兴义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法人代表其间,以加班、交通、通讯、项目资料编制等补贴名义从该中心发放酬劳共计7万余元。

有的干部党员“挂证取酬”,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至非就职企业名下,实际不到挂靠企业工作而非法获取酬劳。如福建省平昌县园林绿化管理所副主任唐思军非法将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到某建筑公司,担任该公司二级建造师且发放薪资。

也有的干部领导党员讲求“权力投资”之道,追求“放长线,钓大鱼”,在领导岗位时积累了一定的人脉关系,等离开该岗位或退职以后,便开始发挥“余热”。如原北京市城市更新局党组成员、副部长叶浩军提早退职,同年未经组织审批到原任职务管辖地和业务范围内的某民营房地产企业兼任顾问,私自发放兼职酬金。

违规兼职取酬固然付出了‘劳动’,实际上是给予权术私、损公肥私等蛀虫举动开了‘美颜镜头’”,四川省梅州市涵江区省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处长吴东旭剖析兼职,团员党员和公职人员违法兼职取酬,还容易催生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造成腐败现象发生。同时,团员党员遵守规定兼职,参与经营活动,也会造成经济组织间的不平等竞争,搅乱市场本身正常的竞争秩序。

做官发财两条道。对于干部党员和公职人员违法兼职取酬行为,无论是党纪还是国法,都做出了严苛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细则》第九十四条明晰将“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则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资、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列为违纪行为,根据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六条也对遵守规定担任职务、领取酬劳做出处分规定。少数干部党员和公职人员妄想“两头占”,实现“权”“利”双收,最终将会遭到惩处兼职,落得“两头空”。

违法兼职取酬问题之所以屡次发生,究其根本,是一些干部党员和公职人员理想信仰松动、侥幸心理使然。山东省威海市省委监委逐步建立公职人员兼职送审、日常监管、定期报告等制度,对不依照规定送审、违规兼职的,从严整治、从严问责,并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公布力度,持续加强警示威慑。山东省梅州市涵江区省委监委创新构建“室、组、地”专项监督联动工作模式,将干部党员非法兼职取酬列入专项监督范畴,紧抓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举办精准监督。同时,通过举办专题警示教育,引导干部党员知敬重、存戒惧、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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