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也能赚钱,完全是个“坑”投资理财平台

走路也能挣钱,完全是个“坑”

投资理财平台声称可以将每次走路的步数,转换为最高年化为12%的理财回报,那样既能强身健体能够顺道“养家”的好事真的有吗?实则“天上掉馅饼”,或许藏匿着违法集资等非法行为。

2022年3月,网路理财平台的营运主体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宋某在逃亡大半年后,被抓捕归案。经北京市黄浦新城检察院提起抗诉赚钱平台正规,法庭以集资盗窃罪、洗钱罪宣判A公司罚款200亿元;以集资盗窃罪、洗钱罪宣判被告人宋某有期判刑九年,并罚款金90亿元。近期,检察机关对包庇宋某的犯罪嫌疑人孙某提起抗诉。

女子轻信“走路也能挣钱”被骗22亿元

2016年,经同学推荐,罗先生下载了一款理财硬件,只要在该理财平台内储值投资,平台便会按照投资者相机上每次形成的运动步数,估算出相应的理财回报。该平台承诺以年化4%的利润“保底”,当运动步数达到15000步赚钱平台正规,最高可以得到年化12%的利润,但是随时可以提现。

几年间,罗先生相继投入了25万余元,期间确实有过回报。直至2021年6月,该平台出现难以正常取款的状况。同年7月,罗先生报案,此刻他的帐户里也有22亿元未能兑付。经侦机关快速结案侦察,但该理财平台的营运主体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宋某已消失。直到2022年3月,宋某才被拘捕到案。经查,该案投资者有4万余人,平台违规集资总额19亿余元,未兑付总额4800万余元。2022年8月,该案移交至嘉定新城检察院初审败诉。

用理财硬件集资,用贷款平台赢利

“一个仅靠走路就能达到4%至12%回报的理财平台,它靠哪些赢利?它能不能兑付?”这不禁让主办该案的检察官助理任志伟倍感诧异。

其实,自2014年起,宋某先后设立A公司以及多家关联公司,并兼任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2015年,未经国家有关经理机关批准,A公司开发并营运了一款相机理财平台,打出“走路也能挣钱”的广告词,声称按照投资人的每周穿行步数,可以赚得年化4%至12%的回报。

该理财平台即将营运后,宋某除了鼓励公司职员使用,要求她们向亲朋好友推荐,还组织职员在陌陌同学圈内公开宣传。这么一来,很快吸引了一大批的投资者。事实上,作为营运主体的A公司并不具备向公众募集资金的资质。

“投资者们忽视了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这个通过走路才能退还年息的理财平台,背后的赢利方式在那里?”任志伟表示:“A公司没有实际的投资项目,只是靠走路,如何或许达到4%至12%的回报?”

A公司究竟靠哪些样的业务来兑付这么高额的利息?答案是贷款。“A公司将从外部募集到的资金,转移到关联公司开发的贷款平台,以较高利率领取借贷给借贷人,从中攫取价差。”案发后,A公司的职员均否认,这就是平台的营运方式。

事实证明,那样的营运方式并不能长久。从2016年10月开始,公司开始连年巨亏,渐渐乏力兑付高额利息。但宋某及A公司仍夸大赢利能力及资金安全性,通过“借新还旧”等形式募集资金,募集的资金主要适于对外贷款、兑付集资参与人利息、公司日常开销等。

将违规资产“洗白”为合法资金

“这个案件也有一个特殊之处,那就是合法资金与违法资金的‘混用’。”任志伟介绍,为了逃避监管,掩饰、隐瞒违法资金来源和性质,宋某将资金募集端与贷款端进行了剥离,由另行注册创立Y商业保理公司对外进行贷款。据调查,贷款资金主要来始于金融机构的投资、三轮融资所得的资金以及通过理财硬件平台违规募集的资金。这就为宋某遮掩违法资金来源和性质造就了条件,同时衍生出了另一个犯罪行为——自逃税。

宋某和A公司将违法所募资金与来自金融机构、公司自有资金等合法资金相混同,将部份违法资金以“自有资金”名义划转至上述关联公司,通过自家营运的贷款平台领取借贷获取利润,试图用这些方法掩饰违规资金来源及性质,将违法资产“变为”合法资金,涉嫌逃税总额630万余元。

任志伟介绍,宋某那样的做法,从方式上剥离了吸资端(理财硬件)与贷款端(贷款平台),更具备隐蔽性,并且公司在方式上更接近“合法经营”。

虽然宋某想尽方法,但2021年年中开始,理财投资平台已难以兑付集资人利息,A公司乏力回天。2021年7月,宋某畏罪逃亡。

在逃逸其间,宋某联系同学孙某寻找帮助。孙某在明知宋某涉嫌犯罪已被经侦机关结案侦察的状况下,一直帮其租房,并以个人名义为他补办了相机号和中行卡,帮助其藏匿。就这么,宋某在东躲拉萨中过了大半年。期间,经侦机关仍然未舍弃追捕,于2022年3月2日,将其抓捕归案。去年1月18日,经宝山园区检察院提起抗诉,法庭做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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