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3万)被执行人孙建彬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

被执行人孙建彬,男,1975年3月23日生,回族,住庄河市城东办事处邹家坡村幸福街,公民身分证号码:。

申请执行人向威海法官承诺悬赏平台悬赏平台,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得以执行到位的,兖州法庭将依申请人承诺予以举报人现金30000元奖励。

举报人向兖州法庭提供被执行人真实有效且丰县法官未能把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核实属实,具有执行条件并实际到位,符合执行相关规定(已发觉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

悬赏其间一年,自2021年11月30日起至2022年11月29日止。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荣获;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荣获、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线索的人员、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及其表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领取悬赏金情形的,不得申领悬赏奖金。

丰县法官诚恳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分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状况给予保密,但为领取悬赏奖金还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禁止使用不正当的方式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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