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便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反被骗2020年9月罚金1万
因贪恋实惠欲以何谓“内部职工价”购买相机,并偷运赚价差,谁知“道高中尺魔高一丈”反诈骗。
2020年9月9日,经上海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上海市庐阳区人民法庭以欺诈罪宣判被告人浦某有期判刑四年,罚款1万。
祸起于底价购小米相机
明年1月,顾先生与同学浦某一起去茶楼喝茶。顾先生由于自己的小米相机不慎摔坏而倍感纠结,和浦某哀叹:“苹果相机太贵了,想换一个新相机却换不起。”
在相机营业厅工作的浦某信口就来:“现在有以旧换新活动,只要贴1000块就可以换到手。”
顾先生又惊又喜,当即向浦某表示想换一个新小米相机。浦某也十分痛快,让他今晚就来提货。
浦某显然在第二天就给顾先生带给一个新“苹果”手机赚,顾先生只是贴补了一千块就抢到了市面上售价过万的新品。很快这件事在同事之间传开手机赚,纷纷出售底价“苹果”。浦某“不负众望”,又陆续给顾先生和其母各带给一只,分别只花了3500元、800元。
贪小失大毕竟自食弊端
有了这三次订购经历,顾先生对浦某这个“内部人员”的话笃信不疑。2月的每天,浦某忽然在陌陌上告诉顾先生:“我手上有一批实惠的小米相机,2月12日到货,你要不要?4100元一只。”
此刻的顾先生似乎早已没有订购相机的需求了,不过一想起浦某这儿的相机高于市场价,认为有利可图,便一口答应:“那我先订一只。”顾先生随后付款、拿货、转借给自己妹妹,顾兄一听售价这么实惠,一口气要了5只。顾先生更是亲自去浦某公寓谈买相机的事情,将订金尽数付给了浦某。12日,顾先生又向浦某购买了6只底价相机。
正在做着偷运相机赚大钱的美梦,但浦某此次却没能再次兑现诺言。约定好的相机迟迟没有到货,顾先生还有点焦急,找浦某要个说法。浦某先是搪塞,而后又找人佯装自己的领导打发走顾某,最后直接联系不上,顾先生遂报案。
经初审,犯罪嫌疑人浦某于2020年2月间,在本市庐阳区多地虚构有渠道订购底价相机等理由,侵吞顾某、顾兄三人12万余元。浦某身为营业厅职员,并不具有根据何谓“员工价”出售相机的资格,而是为了偿还个人债款想起以底价相机为由侵吞订金。
检察官说
检察官提示:熟人下手屡见不鲜,不要贪恋实惠轻信何谓的内部职工价。一来,难以确保相机是真是假,二来更或许偷鸡不成蚀把米。牢记从正规渠道购物,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