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一个岗位招了两个人。本来的计划就是在试用期的时候,如果有一个人不合格,那么就直接淘汰出局。其中有一个人,他来应聘的动机并不是很纯,怎么说呢?就是说他本来在考编制,认为学习的时间太紧,出去考试的时候请不到假。他在原来那个单位上班时,他的一个小领导故意的卡着他,不让他请假出去考试,所以他气的辞职了。他到我们这边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学习后方便考试,因为我们这边休息的时间可以自己支配统筹,我们休息时间是比较自由的。如果这样的话,他到时候考试就可以给自己安排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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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说去,这个人他是早晚要走,所以我们现在就把他直接淘汰出来。虽然说这个人的工作能力特别强,而且在某方面的工作业务也是特别的出众,因为他毕竟是属于那种受过正规培训,而且是在那种大公司过来的。把岗位留给有需要的人,这样的话,以后省的再去招工,这样好麻烦,也防止给工作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谁知道把这个通知给他说了之后?这个人他来劲了,他说试用期没满就辞退,那么就应该给他一定的补贴,那意思要给他多付

付一个月的工资,好像他在网上看到了个什么视频也是这个情况,刚好他也符合,所以找hR要求重新考虑这个试用期的工资问题。


在试用期,如果没被录用也要求得到多付,而且是双倍工资,这个我也是第一次听说。现在的人,真的是把自己的利益要求wu装到牙齿了,想说什么就是什么,他们说要求多付就给多付吗?这样的话哪个公司还敢用人呀?因为不管是不是试用期,只要员工不符合用工条件被辞退的话就要对付工资。这个真的是要吓死老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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